各控参股公司,各管理、支撑和业务部门:
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有关员工劳动纪律的相关管理规定,结合公司管理协调会的精神,为进一步提升控股公司的整体工作形象,现对在公司办公人员仪表着装做如下要求:
1.工作时间着装得体大方,不穿奇装异服。
2.头发梳理整齐,不戴夸张的装饰物。
3.男职工在工作场所不赤脚,不穿拖鞋、不穿膝盖以上的短裤、不穿跨栏背心。
4.女职工在工作场所不穿吊带背心、不穿超短裤、超短裙以及拖鞋式的凉鞋,工作时间不化浓妆,不在工位当众化妆。
以上各项仪表着装要求,公司拟定从下周一(2019年5月27日)开始,由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,一经发现违反规定者,将视情节轻重对员工给予提示和警告教育,责令不改者给予相应处罚;经多次警告仍不予改正或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,对员工本人和所属部门、公司负责人分别给予绩效考核扣分,并在公司管理协调会上进行通报。
特此通知,请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遵照执行。
喀斯玛控股有限公司
2019年5月24日